在佛教的經典中,不難發現佛陀是位巧於譬喻的教育家,常藉由生動的譬喻及易懂的故事,來表達深奧且玄妙的哲理,如三層樓喻、盲龜浮木、瞎子摸象、一水四見等,都說明了真理是不假外求的。《大智度論》記載著(大正二十五、七二二下):「般若波羅蜜甚深微妙,難解難量,不可以有量能知。諸佛賢聖憐愍眾生故,以種種語言名字譬喻為說。」雖然無法以量化得知,但卻又不得不運用顯而易見的事物來譬喻之,就像《大智度論》說(大正二十五、四四八中):「欲解此義故,以譬喻明之。…我等而此譬喻轉更深妙譬喻,以麤喻細,以定事明不定,今此譬喻亦微妙無定相。」由此可知,譬喻在弘傳佛法的運用上,對詮釋佛法有其舉足輕重的地位。
以譬喻的方法來詮釋佛理的好處何在?《大智度論》說(大正士五、三二○上):「譬喻為莊嚴論議,令人信著故…一切眾生著世間樂,聞道德、涅槃,則不信不樂,以是故眼見事,喻所不見。」又譬喻的教學法,為了能夠因應:「眾生聽受種種不同,有好義者,有好譬喻者。譬喻可以解義,因譬喻心則樂著,如人從生端政,加以嚴飾,益其光榮,此譬喻中多以譬喻明義。」(出自《大智度論》大正二十五、三八○下)即知雖有人偏好義理上的說明,只為針對眾生不同之根器,藉由譬喻從淺喻深,以具體喻抽象,再甚深難解的義理,也變得易於知曉。
但值得注意的是,譬喻並非等於佛法論議或修證境界的本身,而是為了弘法而有的種種善巧方便,故《大般涅槃經》說(大正十二、三九六中):「善男子,不可以喻喻真解脫,為化眾生故作喻耳。…以是因緣,我說種種方便譬喻,以喻解脫,雖以無量阿僧祇喻,而實不可以喻為比,或有因緣亦可喻說,或有因緣不可喻說。」如人以手指指月,若能得月而忘手指,才是譬喻教學的終極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