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勞退新制實施在即,再傳雇主擬規避勞工退休金新制資遣員工事件。新光三越百貨公司員工表示,三天前三十多名員工被要求去職,且當場被迫簽下離職書。
前新光三越員工投訴,新光三越已大規模逼退員工,台北信義店及天母店都有一大半的員工被撤換。三日當天有三十多名員工被公司人事科約談,必須被迫離職,公司方面並無給予其他選擇,且當場就簽署離職書,當天即是上班的最後一天。
投訴者指出,雖然公司發放資遣費和失業補助金,但公司無預警裁員,讓人失去生活方向和重心。投訴者強調,新光三月並非業務緊縮,而是將工作改由工讀生替代,或降低薪水重新改聘。相關官員表示,雇主有依規定給付員工資遣費,的確很難說雇主違法,但勞工仍可向地方縣市政府申訴。
遠傳電信員工昨天也向勞工委員會陳情,表示公司計畫將催收業務移往中國大陸,因而裁撤台中催收部員工,損害工作權。並質疑遠傳以間接轉投資方式,於大陸成立電信相關業務子公司,有違法之虞,且台灣客戶資料也有外洩的疑慮。
遠傳電信澄清,原本就無意資遣台中員工,對於調動的員工發給搬遷費及交通、住房津貼;此外,提出的資遣方案優於勞基法。但既然仍有爭議,台中催收部門會繼續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