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國光、高雄、屏東和中南四家客運業者聯合行為,影響高雄到墾丁之間大眾運輸的交易秩序,裁定罰三百五十五萬元。
據了解,去年六月一日開始,四家客運業者就開始編製聯合班表,並實施統一票價和票證共用等措施,使得高雄到墾丁之間發車班次從原來每天四百二十八班次,減到三百一十四班次。
經消費者檢舉後,公平會深入調查,確實有違反交易秩序,分別對國光客運罰款一百一十四萬、屏東客運和高雄客運各處以九十二萬元的罰款,中南客運則處以五十七萬元,總計開罰三百五十五萬。
除此之外,公平會也發現有五家行駛東港到小琉球的交通船,違反公平法禁止聯合行為規定,共開出八十三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去年三月十四到十七日之間,經營航線的五家業者(飛馬、競強、眾益、東信、觀光等輪船公司),未經許可進行聯合排班和售票;更憑藉市場優勢,在沒有充分揭露資訊的情況下就任務脫班停航。
公平會表示,民營交通船共同排班,約束出航時間,削弱市場競爭機能,減少消費者選擇空間,影響東琉線海運服務的供需市場,嚴重影響琉球鄉民行的權益,決定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