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閱報看到「潑猴囂張,搶學童早餐」新聞,筆者認為,這是「人類自作自受」,及執法不力所造成的。
上月底,我在新中橫公路石山休憩處,及玉山國家公園塔塔加管理處停車場,都看到遊客拿香蕉、甘蔗、番茄、蝦味先乃至麵包等,誘引猴子取食,儘管「禁止餵食獼猴」和處罰款的告示牌就在旁,卻視若無睹,孩童也在大人身教下,一再如法炮製「獼猴餵食秀」。
而讓筆者深感不解且無法茍同的是,兩名穿制服的波麗士大人站在遊客群中觀賞餵食秀,沒有制止;「先生,法律不是規定不能餵食嗎?餵食會毀了獼猴謀生的本能,不是嗎?」我當著遊客面,詢問這兩名員警,「哈哈哈,香蕉掉在地上牠自己撿起來吃的;沒有人餵,沒有人餵。」員警嘻笑著說。
良法若不落實執行,無法發揮效果,權責所在者請「依法行政」。
石鵬來義(高雄市/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