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五十二萬卡債族雖有二十二萬人和銀行完成債務協商,還款限制非常嚴苛;卡債族向法院提出的更生、清算案件中,法院同意竟不到二成,已嚴重影響卡債族的生存權。監察院昨天通過派員調查,釐清金融機構委託討債是否失當,司法單位有無改進空間。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社團最近赴監察院陳情,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二年,卡債族仍難獲重生的機會,他們認為最大阻礙竟然是在法院及法官;因為法院審理更生或清算案件時間拖很長,約近八成的審理時間超過六個月。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昨天通過輪派監委李復甸、李炳南調查此案。李復甸表示,未來有三大調查方向,一是銀行金融機構委託的私人討債公司討債,雙方互動是否洽當?再者,發卡銀行審核機制是否浮瀾?最後,法院裁定清算與更生比率偏低,是否有改進空間?
李復甸透露,監院調查重點將著眼於「如何使民眾不要變成卡奴」。此外,各法院對於債清條例中的法律概念沒有合理的統一見解,也涉及剝奪卡債族生存權等情況,相關機關是否涉違失,監院有必要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