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法務部長王清峰主張暫緩執行死刑,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委員趙昌平昨天表示,死刑的判決應審慎;但若定讞,暫緩執行就要有合適的理由,一直拖下去是否恰當、有無違反法治精神,值得研究,他考慮再找一位監委共同調查。
趙昌平表示,死刑犯遲遲未執行的問題,監察院相當重視,雖然執行權在法務部,但應該依法行政,法律如何規定,就應該如何做,尤其是法務部應該依照法律的規定來執行,否則就是應作為而不作為。
趙昌平指出,是不是應該判死刑,是由法官審酌相關情節,而且必須經過很慎重的考量,畢竟人命關天,不能隨便判決,不能有些執行,有些卻不執行。
他說,國內尚未廢除死刑,如果過去死刑犯有執行,現在不執行,甚至可以等到修法廢除死刑,這顯然不盡公平;這些態度是否恰當、是否違反法治精神,都有研究的必要,他考慮主動對此申請調查。
【本報台北訊】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昨天表示,廢除死刑是他當檢察官的理念,但認為判決死刑確定的案件,還是應依法執行;他現在是法務部的幕僚,執行死刑與否,應由法務部長王清峰當家作主。
黃世銘強調,「那只是一種理念的表達」,另包括特偵組應設在一審等也是,他過去在最高檢察署任檢察官時即是持這種理念,迄未更動或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