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其林指南》(Le Guide Michelin),誕生於一九○○年的巴黎萬國博覽會期間,當時法國輪胎製造商米其林公司的創辦人米其林兄弟看好汽車旅行的遠景,會帶動他們的輪胎市場,因此將地圖、加油站、汽車維修廠與餐廳、旅館等有助於汽車旅行的資訊集結起來,出版隨身手冊大小的《米其林指南》一書,免費提供給客戶,後來逐漸成為全球餐飲業的權威指南,被美食愛好者奉為「美食聖經」。
一九二六年《米其林指南》開始將評價優良的餐廳、旅館特別以星號標示,一九三一年起啟用三個星級的評等系統。為維護評鑑的中立與公正,米其林的評鑑員都是喬裝成普通顧客四處暗訪,藉此觀察店家最真實的一面,從而建立其評鑑的權威性。
《米其林指南》以星級評定餐館的等級,分別為一星表示「值得造訪」,二星意味著「值得繞遠路前往」,三星表示「值得專程前往」。目前,米其林對全球二十多個國家和地區的餐館進行評級。
第一顆星的頒給標準以餐廳食物的品質來決定,多出來的星星則視餐廳服務的品質、裝潢、餐桌擺設、食具的好壞、上菜的順序以及酒窖的大小和品質來決定。
星星除了頒給餐廳,也會頒給廚師個人。獲得一星者只要維持既有水準,這顆星通常可以一直保留,但獲得得二星或三星者,只要被發現一點疏忽就會被降等,特別是被評鑑三星者,一定要經過好幾年的觀察,年年維持在水準以上的表現,才有可能獲得三顆星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