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原料含量與標示不符 消基會籲民眾購買前檢視被胎
【記者高堂堯台北報導】天寒地凍,羊毛被和蠶絲被成為熱銷商品,消基會抽查市面相關產品,發現百分之三十五的羊毛被和蠶絲被,原料含量與成分標示不符,六成產品標示不合格,消基會提醒消費者,購買前先檢視被胎。
消基會與標檢局合作,在各大賣場、百貨公司和專賣店取得羊毛被和蠶絲被產品各十件,發現七件產品實際成分不如標示註明,有十二件標示不符相關規定。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指出,「羊毛被(Victori)」和「羊毛被(羊毛健康薄被)」兩件商品標示百分之百純羊毛,但羊毛成分卻不到八成;五件「灌水」的蠶絲被則更誇張,其中「蠶絲被(GLORY)」和「蠶絲被(昭元)」都標示百分之百,實際上分別只有六成出頭和四分之一的蠶絲成分。
標檢局副局長莊素琴表示,纖維含量必須超過百分之九十五,才能在標示上出現「純」的字樣;若標明「百分之百」,誤差值也只能正、負百分之三;對於成分含量不實者,最高可處三十萬元罰鍰,標示不合規定為二十萬元罰鍰。
謝天仁也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時,檢視被胎深層內部是否有均勻舖陳蠶絲,做為選購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