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觀光局宣布,二月一日起實施兒童票收費標準新制,身高一百一十五公分至一百五十公分、六歲以上未滿十二歲者適用學童票;身高九十公分至一百一十五公分、三歲以上未滿六歲者則適用幼童票。觀光局表示,新制將採雙重認定,孩童身高若超出標準,家長只要提出孩子年齡證明即可。
觀光局表示,新制放寬兒童收費標準與認定方式,即小孩入遊樂園的門票,除了以身高做為認定標準外,還納入年齡。若小孩的身高超過一百五十公分,但年齡在十二歲以下,只要出示年齡證明,也適用學童票。而身高超過一百一十五公分,但六歲以下的兒童,則可以購買幼童票。
觀光局國旅組科長曾美華表示,遊樂園的收費方式若比觀光局規定寬鬆,觀光局將會尊重遊樂園的作法,但未來將會研擬一套適用各家遊樂園的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