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長黃松有因涉貪受賄,十九日被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全部財產。
黃松有曾被認為是推動中國法制改革的領軍人物,卻也是中共建政六十年以來首位涉案被處以極刑的大法官。
中新社引述起訴書說,黃松有被控在二○○五至○八年間,利用其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的職務便利,收取廣東律師陳卓倫等五人賄款,合共三百九十餘萬元人民幣。他還被指控於一九九七年擔任廣東湛江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夥同他人騙取單位公款人民幣三百零八萬元,其個人分得一百二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