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農產品市場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政府介入管理「菜蟲」的法源基礎,及放寬農產品批發市場承銷人資格,避免壟斷情事。
經濟委員會昨日上午初審「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照案通過。
會議主席立委鄭國忠表示,農委會原本希望提案立委能撤案,待行政院版修正條文出爐後再一併審查;但因主席堅持要重視立委提案權,雙方就第七條與第十九條進行文字修正,決議通過。
提案人立委謝欣霓說,現行對未辦理農產品運銷的地區並沒有主管單位,造成不肖中間商,即菜蟲可以介入運銷過程,剝削農民與消費者,卻無法可管。
她表示,修正條文明訂「政府應積極輔導之」,並放寬「農業產銷班」也能辦理運銷,優點是保有產銷班合作方式使價格受到保障,及政府可積極介入杜絕菜蟲運作空間,「給政府介入管理的法源基礎」。
鄭國忠補充,第十九條修正後,放寬農產品批發市場承銷許可證的發放,減少農產品層層剝削,避免少數承銷人壟斷市場;增訂保證金規定,可防止不肖商人胡亂喊價卻不交貨的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