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未繳 加徵滯納金 |2009.11.30 語音朗讀 768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九十八年地價稅繳納今天截止。財政部籲請納稅義務人盡早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或移送強制執行。財政部官員說,逾期繳納地價稅款者,依稅捐稽徵法第二十條規定,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為服務廣大網路族群,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昨天表示,自十二月一日起新增諮詢管道,周一至周五上午九時至十七時,提供民眾網路即時通MSN線上稅務諮詢服務。 前一篇文章 10大民怨票選 高房價居首 下一篇文章 綠/鎖定立院戰場 主導議題 熱門新聞 01【草木堪為友】一樹紅艷的行道大使 南洋櫻花羊蹄甲2025.05.1102學習星雲大師 廣結善緣 布施歡喜2025.05.1103紐西蘭南島佛光山 四度獲評優良建築2025.05.1304金業管理新挑戰 職場Z世代渴望被重視2025.05.1105星馬印汶閱讀研討會 500愛書人共讀《六祖壇經》2025.05.1306社論--脫中入美的經濟難關2025.05.1107【修行在人間】放下自在2025.05.1108佛光山功德主 傳承人間佛教信仰2025.05.1209佛光會慶佛誕 百萬人浴佛響應蔬食2025.05.1310蚊吸熱血 燙口嗎?2025.05.12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關稅從零談起 卓揆:會調整桃捷離職率逾1成 營運安全遭質疑哥本哈根民主高峰會 蔡英文首度親臨金防部太武操演 實彈上膛海馬士多管火箭 首次實彈射擊我爭取先進預警機 美遲不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