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水費 立院批重複收費 |2009.11.29 語音朗讀 883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台灣自來水公司向民眾收取水費基本費,水費又從零度開始計價,有重複收費之嫌。評估報告指出,台水公司訂定基本度數,用水量低於基本度數時,用戶須繳納基本水費,被質疑鼓勵浪費用水,因此在民國八十六年五月取消基本度數,改為現行的基本費制。預算中心認為,自來水法沒有規定可向民眾收取基本費,因此收費有法源爭議,且違反「用多少、算多少」的使用者付費公平原則。預算中心表示,台水如果認為有收取基本費的必要,應進行修法,但在修法完成前,應先恢復基本度數的收費方式。 前一篇文章 選前最後周末 雙英嘉市對陣 下一篇文章 動新聞分級 內政部將訂法管理 熱門新聞 01【詩】五月2026.05.0102台南.佳里 蕭壠香火溯根源 紅磚古厝映流年2026.04.2703久坐看電視易失智 閱讀談話活化大腦2026.04.2804【人間行者心】日常即是佛法2026.04.2605台灣佛教總會理事長交接 佛光山祝賀2026.04.2706【看人間】縮小自己 是與朋友相處的祕訣2026.04.2807好萊塢剩食 化弱勢救命餐2026.04.2608追思緬懷星雲大師 大馬佛青獻唱佛曲2026.04.2909印度音樂公車 填補貧童教育2026.04.2810【植感生活】 雀榕粉紅果 河濱鳥宴開席2026.04.26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台電80周年 總統指示強化電網韌性宜蘭三星農地重劃 完善農業區新北藍白整合 李四川勝出游盈隆就職 誓打造公正客觀中選會台61南延高雄拍板 安平港2路線送評估林佳龍任總統特使 抵史瓦帝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