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水費 立院批重複收費 |2009.11.29 語音朗讀 834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台灣自來水公司向民眾收取水費基本費,水費又從零度開始計價,有重複收費之嫌。評估報告指出,台水公司訂定基本度數,用水量低於基本度數時,用戶須繳納基本水費,被質疑鼓勵浪費用水,因此在民國八十六年五月取消基本度數,改為現行的基本費制。預算中心認為,自來水法沒有規定可向民眾收取基本費,因此收費有法源爭議,且違反「用多少、算多少」的使用者付費公平原則。預算中心表示,台水如果認為有收取基本費的必要,應進行修法,但在修法完成前,應先恢復基本度數的收費方式。 前一篇文章 選前最後周末 雙英嘉市對陣 下一篇文章 動新聞分級 內政部將訂法管理 熱門新聞 01紐西蘭南島佛光山 四度獲評優良建築2025.05.1302星馬印汶閱讀研討會 500愛書人共讀《六祖壇經》2025.05.1303佛光會慶佛誕 百萬人浴佛響應蔬食2025.05.1304佛光山功德主 傳承人間佛教信仰2025.05.1205商家貼女子瞪眼照 防盜效果勝監視器2025.05.1406蚊吸熱血 燙口嗎?2025.05.1207社論--抗戰信史有反侵略之路2025.05.1308佛光山開山59年 佛光人集體創作 共建人間淨土2025.05.1609【論愛談情】 怎樣做才是為孩子好?2025.05.1310浮世繪躍上吐司 藝術新食感2025.05.12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核三最後一夜 卓揆喊免驚關稅從零談起 卓揆:會調整桃捷離職率逾1成 營運安全遭質疑哥本哈根民主高峰會 蔡英文首度親臨金防部太武操演 實彈上膛海馬士多管火箭 首次實彈射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