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水費 立院批重複收費 |2009.11.29 語音朗讀 840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台灣自來水公司向民眾收取水費基本費,水費又從零度開始計價,有重複收費之嫌。評估報告指出,台水公司訂定基本度數,用水量低於基本度數時,用戶須繳納基本水費,被質疑鼓勵浪費用水,因此在民國八十六年五月取消基本度數,改為現行的基本費制。預算中心認為,自來水法沒有規定可向民眾收取基本費,因此收費有法源爭議,且違反「用多少、算多少」的使用者付費公平原則。預算中心表示,台水如果認為有收取基本費的必要,應進行修法,但在修法完成前,應先恢復基本度數的收費方式。 前一篇文章 選前最後周末 雙英嘉市對陣 下一篇文章 動新聞分級 內政部將訂法管理 熱門新聞 01【詩】夏身2025.08.1502【何處不交朋友】 謝謝良醫2025.08.1103善念是財富 也是幸福之道2025.08.1004智利佛光山 祝福寶寶平安成長2025.08.1205佛光會訪越南 推人間悅讀、贈輪椅 2025.08.0906【閃文集】黃金杯2025.08.1207想念2025.08.1008佛光山佛館 台灣最強博物館2025.08.1309【論愛談情】把愛說出口2025.08.1210盧秀燕訪澳 倡星雲大師五和2025.08.1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計畫型補助款刪減 卓盧交鋒核三公投 藍綠黨主席催票救災不力 卓揆鬆口內閣改組鄭麗君:爭取關稅不疊加盧秀燕訪澳 倡星雲大師五和關稅疊加 藍綠首長都憂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