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水費 立院批重複收費 |2009.11.29 語音朗讀 855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台灣自來水公司向民眾收取水費基本費,水費又從零度開始計價,有重複收費之嫌。評估報告指出,台水公司訂定基本度數,用水量低於基本度數時,用戶須繳納基本水費,被質疑鼓勵浪費用水,因此在民國八十六年五月取消基本度數,改為現行的基本費制。預算中心認為,自來水法沒有規定可向民眾收取基本費,因此收費有法源爭議,且違反「用多少、算多少」的使用者付費公平原則。預算中心表示,台水如果認為有收取基本費的必要,應進行修法,但在修法完成前,應先恢復基本度數的收費方式。 前一篇文章 選前最後周末 雙英嘉市對陣 下一篇文章 動新聞分級 內政部將訂法管理 熱門新聞 01渥太華佛光山 授海狸童軍領巾2025.11.1702警告日本 陸黃海軍演、籲暫勿遊日 2025.11.1603【詩】遊園地.競馬場2025.11.1704墨西哥熱氣球節 高空爭豔2025.11.1605克林姆富家女肖像畫 估值46億元2025.11.1706芬普尼毒蛋 又爆4萬顆流入市面2025.11.1607【快樂塗鴉簿】熱鬧的內灣小鎮2025.11.1708AMR機器人 是什麼?2025.11.1709落葉刺繡 巴西百鳥寫真集2025.11.1710中日緊張 陸4海警船巡航釣魚台2025.11.17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衝破鳥籠 公投綁大選回歸政院版財劃法 1.2兆挹注地方鄭黃會 促2026選戰藍白合財劃法 地方盼計畫型補助不變賴清德再籲韓國瑜 為國會站出來兩岸、日韓關係牽扯 韓黑鷹特技小組 缺席杜拜航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