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堂堯台北報導】爐碴汙染事件尚未平息,嘉義縣新港鄉月眉村又有農民檢舉,在嘉北公路沿線遭人非法棄置煤灰,甚至直接堆放在蔥田和養豬場旁;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長李建德昨天表示,目前已證實是當地業者所為,將交由嘉義縣環保局將做進一步查處。
工廠或火力發電廠運作所產生的大量煤灰,一般都回收用於泥土拌合、成為製作水泥或混凝土的原料。據檢舉居民指出,當地遭棄置的煤灰疑為台塑新港廠所產出,可能因經濟不景氣、銷路不佳,不肖的回收業者就任意傾倒在公路邊或農牧用地旁,最大場址面積達兩公頃。
工業產生的廢煤灰中含有砷、汞、鉻化物和鉛等有毒物質,美國早在二○○七年就提出報告:無論成人或小孩若飲用遭廢煤灰中所含的砷汙染的地下水,罹癌比率將增加百分之一。
李建德表示,煤灰的性質較單純,過去未發生大規模的汙染事件;這起案件經調查,已掌握是新港鄉民意代表所經營的回收處理公司所為,曾經開罰但未改善,將再會勘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