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舉行委員會議,決定對觀天下等五家有線電視台,以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條款,各裁罰十萬元,並限期一年內完成改善。這是通傳會成立後,首度以黨政軍條款對媒體開罰創先例。
NCC副主委陳正倉表示,觀天下、聯禾、鳳信、紅樹林及永佳樂股權中,都擁有台灣大哥大及台灣固網所投資的資金,而台固及台哥大股權則來自富邦集團。富邦因為當年與台北銀行合併,台北市政府仍在台北富邦銀行中擁有股權,使這五家有線系統台都等於擁有政府資金,因此違反有線電視法。
有線電視法第十九條第四項規定,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系統經營者。
該法條規定,等於不討論實際上黨政軍究竟有無實質掌控該系統,只要可證明系統經營者有黨政軍的資金即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