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為了捍衛病患隱私權,公告「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要求醫事人員執行門診醫療業務時,必須具體遵守規範,例如診間護士叫號時,只能叫姓氏,不能唱全名等,為了能落實,未來將列入醫院評鑑項目。
我認為,病患隱私權若能獲得重視,將會有助提升醫療品質、醫病關係。
長期以來,醫病關係一直處於不對等狀態,病患就醫診治,隱私權的維護闕如,從護士叫號唱名開始,一直到走出診間,醫療過程或許只有短短數分鐘,卻是身心的極大折騰,若是牽涉到所謂的「內診」,對內向害羞女性來講,簡直就是噩夢。
我在大型醫院常碰到「教學門診」,代表有實習或住院醫師跟隨主治醫師「學功夫」,雖然診間外都掛上告示牌,提醒民眾如果不願意,可向醫師反映,但就個人觀察,鮮有病患「敢」拒絕,或許是真的無所謂,也可能是迫於「人在屋簷下,不得不接受」的無奈。
也難怪,縱然醫療走向商業化,消費者保護意識抬頭,但醫療主導權仍掌控在醫師手中,許多人一定有顧忌,萬一拒絕實習醫師跟診,會不會得罪主治醫師,而得不償失。
教學門診是教學醫院的任務之一,透過「身歷其境」的臨床訓練,讓這群準醫師的經驗更豐富紮實,有助將來奉獻所學、提升醫療品質,故而,透過醫病互動的「寓診於教」,就算可能帶給病患有一些不便或損失,宏觀來看,絕對值得。
但是,台灣醫師過於本位主義,不時顯露專業的傲慢,讓他們漠視病患的隱私權,忽略要以同理心看待,輕者造成病患不舒服,嚴重甚至釀成醫療糾紛。就以上次引發軒然大波的學生體檢為例,醫師態度若能和緩親切,而非命令式的粗糙,或許情況會不一樣,畢竟,醫師看遍人體樣態,覺得「沒什麼」的事,許多人卻是「非同小可」,這也是許多女性視內診為畏途的主因。
友人提及曾到某大教學醫院看牙科,教授級的主治醫師竟然把智齒拔斷,剛好那是一個教學診,教授見「機不可失」,召喚實習醫師前來討論,一群人把他團團圍住,七嘴八舌,有的還把臉湊近,幾雙眼睛瞪視著,教授忙著教學,似乎忘了善後,可憐他嘴巴張得大大的,讓人「品牙論齒」,就像被剝光衣服攤在陽光下的難堪,他從此對那家醫院敬而遠之。
不可諱言,台灣民眾在就醫選擇上,還是充滿「拜大廟」心態,不論大病小症,就是要去大醫院才心安,事實上,除非需要透過儀器做進一步的檢查,否則一般診所大概都可以照顧好身體,就算很多人以為需要到大醫院才會有的慢性病「高貴藥」處方,診所醫師一樣可開立,何必捨近求遠,既耗時又花錢的往大醫院擠,徒然把自己暴露在感染的風險中,讓隱私權被犧牲掉。
魏杏林(雲縣北港/醫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