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瑪颱風可能來襲前,政府上下動起來,避免重蹈莫拉克颱風侵台時的救災遲緩,但依據的是「災害防救法」,可是隨著全球氣候變化加劇、環境變化,重大災害會更頻繁,「災害防救法」恐怕已不符需要,必須重新思考修正。
台灣因地狹人稠,被迫密集開發山區,破壞水土保持,加上地震與颱風不斷,更易受到大自然災害,因此凸顯現行「災害防救法」規範不足,舉例來說,第三條規定各種災害預防、應變及復原重建,是以內政部、經濟部、農委會、交通部及環境保護署為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沒有國防部。
這導致八八水災時國軍救災行動延遲,因此應該把國防部納入,甚至可增訂「國軍支援災害防救條例」,授權主管機關制定細部支援災害防救整備辦法,及支援災害防救辦法,平時培養國軍災害防救能力,災變時投入支援;而且國軍納入同一個指揮系統,就不會造成資源分散。
所以,政府應審慎思考修正「災害防救法」,使防災救災更周延。
黃柏霖(高雄市/市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