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昨天核准仁寶、華碩、廣達三家電腦公司聯合行為申請案,同意三家業者將筆記型電腦(Notebook)零件標準化,且共同開發的規格供所有廠商自由採用,許可期限至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九日止。公平會指出,三家業者必須在標準訂定完成三個月內公開揭露規格,並對其他業者合理授權。
公平會表示,筆記型電腦零件規格標準化後,除可提升市場成長率、推展筆記型電腦非自有品牌市場外,尚有助於降低供應鏈成本、備料風險、研發支出、交易成本。而標準化規格實施後,消費者在購買筆記型電腦時將有更多選擇,也可享受規模經濟效益及成本降低帶來的價格下降,屆時,消費者也可自行組裝一台個人化筆記型電腦,將有助於帶動筆記型電腦組裝市場生機。
不過,為了因聯合案產生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因此公平會也針對廣達等申請的聯合案訂定附加條件,如資訊透明化、合理授權、不得獨家供應、不得從事其他聯合行為,及應適切提供其他事業對標準化規格相關意見的機會,標準化規格未來更新或修訂時不得無正當理拒絕其他事業加入或退出聯合行為。
這項聯合行為申請案除仁寶等三家國內廠商外,還包含美商英特爾公司,不過美商英特爾雖曾去函公平會表達參與意願,但因不是這起聯合行為的申請人,因此必須另案申請。
目前台灣前五大筆記型電腦市占率,分別是廣達占百分之三十三點一一,仁寶占百分之二十二點七五,緯創占百分之九點九五,華碩占百分之八點六二,英業達占百分之七點八六。這次向公平會提出聯合行為申請的廣達、仁寶、華碩三家合計市占率達百分之六十四點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