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海外遺產驚爆爭議,原先王永慶長子王文洋向紐澤西法院提訟訴,要求取得父親海外逾台幣二千六百億元(逾八十億美元)遺產的「管理人」(Administrator)資格,但他親弟弟王文祥也隨即要求成為這筆遺產的「管理人」。
此事顯示,原先王永慶「二房」長子王文洋與「三房」長女王瑞華為主的遺產爭執,已擴大為「二房」的王文洋、王文祥兄弟的爭執。紐澤西高等法院今首度開聽證庭審理王永慶遺產案,王文洋將與律師親自出庭;王文祥等人由律師代表出席。
判給誰?可能兩人共管
從紐澤西法院提供的訟訴資料來看,王文洋委請律師葛林格(Michael Griffinger);王文祥與母親王楊嬌、姐姐王雪齡、王雪紅共四人,則委請另二名律師戴爾(Michael Dell)、歐洛夫(Laurence Orloff)。兄弟雙方似對官司「各有主張」。至於「二房」長女王貴雲,未加入雙任何陣營。
來自台灣、在紐約執業二十年的律師蔡鴻章表示,王永慶未立遺囑,因此所有子女都有權成為遺產管理人,也不一定只有一名遺產管理人,可多人共同管理。法院可能會判給誰來當王永慶遺產管理人?他認為有項重要關鍵是處理遺產的適切與方便,長居加州的王文祥,也許比遠居台灣的王文洋更有利。
意見多!1家人分3派
王文洋早在五月十三日向紐澤西法院提出要求,指定他為父親遺產管理人,並給予他對遺產的「發現權」,以查明父親海外遺產。
七月二十八日,王文祥等家族成員向法院提出,同意法院對王永慶遺產有適當管轄權,也應查明王永慶在海外全部遺產所在及數目,他亦說自己才應被指定為父親遺產管理人。但同日「三房」長女王瑞華等家族成員向紐澤西法院提出,要求法院不受理王文洋訟案,並稱紐澤西法院對此無管轄權。
王文洋再於八月七日向法院提更多証據,佐証他有權要求管理人資格及發現權,並反指王瑞華所提(撤訟及無管轄權)「於理無據」。他又於十日要求法院給予王永慶元配王月蘭「專案保護人」,以確保年老力衰的王月蘭在此案各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