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因為在國務費案中,被控對當時的查黑中心與特偵組作偽證,遭特偵組移送台北地檢署後起訴,檢察官並將她限制出境。
法官認為審理期間被告不宜出國,繼續維持限制出境。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開庭,審理陳幸妤的限境處分。審判長陳興邦一開始就先問公訴檢察官郭騰月,北檢的限制出境到底今天還有沒有效?郭騰月表示起訴後十多天就應該失效了。
陳興邦又問陳幸妤,現在是不是還要出國?陳幸妤說,現在出國已來不及了,因為她的學籍已經讓給別人了。她還問審判長,自己還需要申請明年的學籍,是否可以短期進出國。
陳興邦表示,本案並不複雜,審理期間也不會很久,法官不希望被告在審理期間還出國,現在先暫時維持陳幸妤的限制出境,如果有需要短期出國,可以再向法院聲請,合議庭會再行審酌。
另外,前第一公子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在扁家弊案中被控洗錢罪,認罪協商雖然破裂,不過,陳致中的委任律師葉大慧昨天表示,即使無法進行認罪協商程序,但陳致中夫婦都還是會認罪到底。台北地院審理扁家弊案,今天將針對認罪協商部分,傳訊包括前總統兒子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吳景茂、陳俊英夫婦,蔡銘杰及郭銓慶等六人。
六名被告在今年初的準備庭都已認罪並請求協商,法官今天主要是確認六名被告與檢方達成認罪協商情況。蔡銘杰、郭銓慶部分,因為案情相對較為簡單,兩人也已認罪配合調查,一般認為認罪協商獲准的機會較高。
吳景茂與陳俊英部分,則因都有涉入特偵組還在持續偵辦的二次金改等案,相關案情與兩人有關,因此兩人能否獲得認罪協商,將視特偵組調查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