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3年註冊率不到7成 減招1至3成 評鑑未過減招3至5成 最快100學年度實施
【本報台北訊】大學退場機制昨天上路。教育部昨天發布實施「大學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大學連續三年註冊率不到七成者,將被減招一至三成名額;評鑑未通過者,減招三至五成。但依據辦法,最快一百學年度才有大學校院面臨減招命運。
為管控大學品質,教育部進行學生總量管制,並把法的位階從「要點」提升為「標準」,明訂大專校院師資質量、師生比、新生註冊率、系所評鑑須達到一定標準,否則會被扣減招生名額。
依據標準規定,若大學最近連續三年全校新生註冊率未達七成,將減招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全校生師比超過三十二、日間部生師比超過二十五或研究生生師比超過十二,也要減招至改善為止。
系所評鑑成績也是減招指標之一,標準明訂院、系、所及學位學程,最近一次評鑑未通過,再評鑑仍未通過者,依情節輕重減招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並得逐年調整至評鑑通過為止。
據教育部統計處統計,九十七學年度全國一百六十二所大專校院中,有二十四校新生註冊率不到七成,其中私立大學六所、私立技職校院十八所。但依據昨天公布的退場機制標準,這二十四校今年(九十八)度招生名額還不會被減。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楊玉惠表示,「連續三年註冊率不到七成」的標準,今年是看九十五、九十六、九十七三個學年度新生註冊率。
如此退場機制是否太「牛步」?楊玉惠強調,退場機制的建立,是回歸「市場機制」,不是政府逼學校退場。她說,不能因某校去年招生不到二成,今年就扣減八成招生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