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揚明專題報導】政府推動綠建築不遺餘力,不但透過強制措施,要求所有公共建物必須取得綠建築標章;為鼓勵民間業者響應,也制定相關獎勵措施,除提供通過綠建築標章認證的新建物業者、建築師外,也提供最高二百萬元,補助既有建物改善成為綠建築。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員王鵬智指出,我國於民國八十八年起推動綠建築標章認證制度,共分為合格級、銅級、銀級、黃金級、鑽石級等五種等級,只要建物在綠建築九大指標中至少通過四項,且其中必須包括「水資源」、「日常節能」兩項指標門檻,就可取得合格級標章。
王鵬智表示,民間綠建築獎補助分為新建物與既有建物兩大類,而新建物又分為都市更新獎勵容積與獎助建築師設計兩方面。
都市更新部分,王鵬智表示,都市更新地區建案,若取得綠建築標章,依標章等級不同,最高可獲百分之十容積獎勵;而目前建築師設計酬金多依建物造價固定比率支給,政府採額外補助方式,鼓勵建築師設計綠建築。
既有建物部分,凡符合綠建材使用率達百分之六十以上、雨水貯留利用率達百分之八以上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率達百分之四十以上者,皆可提出申請。補助金額最高可達該建物綠建築改善工程經費之百分之四十九,金額最高可達二百萬元。
王鵬智指出,取得綠建築認證標章對建築業者銷售有幫助,民間配合度相當高,但由於九項標章認證有一定手續,部分業者認為程序繁瑣,未來會逐步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