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陳4會重要議題 涵蓋課稅權歸屬、扣繳率及逃稅戶資訊交換3大領域
【本報台北訊】四次江陳會下半年將針對避免兩岸雙重課稅議題進行協商,財政部已研擬兩岸租稅協定草案,將在互惠前提下,對於課稅權歸屬、所得扣繳率,甚至是逃稅大戶的資訊交換等,與對岸展開談判。
財稅官員表示,有關兩岸租稅協定的內容,由於事涉敏感,還要雙邊協商後才能確定內容。但據透露,兩岸租稅協定會以目前我國與其他國家簽訂的協定為藍本,主要分為三大部分,分別是課稅權歸屬,股利、利息和權利金的扣繳率,以及防止逃漏稅的資訊交換。
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為避免重複課稅,政府在互惠原則下,讓大陸地區人民、公司等機構的在台所得或收入,減免其應該繳納的營業稅和所得稅;至於台灣人民或公司等機構在大陸的所得,只要已在大陸繳過稅,也可減免國內的所得稅。
此外,條例也授權財政部對於租稅減免的範圍、方法和程序等細節訂定辦法。財政部也已參考我國目前與英國、澳洲等十六國的租稅協定,訂定兩岸租稅協定草案。
官員提到,兩岸要避免雙重課稅,首先要解決課稅權的問題,以公司為例,目前兩岸都採全球課稅主義,不管所得來源是那裡,都要合併到國內的公司所得課稅;未來簽訂協定後,雙方將畫分課稅權,避免業者被剝兩層皮。此外,業者日後被課兩次稅,也可請稅務機關協助解決。
扣繳率方面,不脫股利、利息和權利金這三大塊。目前我國規定非居住者的扣繳率是百分之二十,但參考我國現行的協定,簽約以後,給對岸民眾的扣繳率可望降到百分之十,但基於互惠原則,國內民眾到對岸也可享有扣繳率百分之十的優惠。
至於國內的欠稅大戶潛逃到大陸,協定簽署後,財政部也可以請對岸協助,把欠稅大戶在大陸的所得或報稅狀況提供我國參考,再把這些所得合併台灣所得課稅,大陸不再是這些欠稅大戶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