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觀光傳播局長羊曉東呼籲開放中國商品廣告登台,立委黃義交也要求政府定下原則開放例外禁止原則;而業者估計開放後,可創造三至五萬個工作機會,廣告量也會從四百二十一億元增到一千七百億元。
可以想見,若政府開放中國廣告登台,不論是對媒體或廣告業都是利多,因為從現實面而論,中國一些廠商壯大後,必然開拓市場賺取更大利益,這就像歐美電腦、洗髮精、運動鞋和汽車一般,這是公平競爭下的行銷手段,只要廠商詳細調查當地市場,對自己產品有信心,政府沒有理由禁止,國內廠商也不必畏懼。
當然中國廣告登台,也有要注意的事,首先是產品品質,不過中國商品登台就像對內或他國產品一樣,要實施檢驗,只要無害人體,生產過程無侵害勞動人權,制定求償機制保護消費者權益,在自由市場原則下,可讓國人擁有更多消費的選擇。
其次,比較值得關注的是,登台的商業廣告有無可能在意識形態上,獨厚偏愛某些媒體,使得這些媒體為了廣告收入,新聞編採自我踐踏第四權應有的獨立精神,因為這種行為在前朝政府也使用過,特別是在經濟不景氣、廣告縮水的此時,這才是商機中暗藏危機之處。
西拉雅(北縣新莊/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