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查20家業者 發現超收費用還是未改善 90%網站資訊不透明 觀光局被質疑瀆職
【本報台北訊】消基會昨天質疑觀光局瀆職,未依法要求旅行業者透明化收取燃油附加費、機場稅及兵險費;消基會抽查二十家業者中,有十四家超收代收費,甚至違法收取已停收的兵險費。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說,消基會去年十一月呼籲調降燃油附加費,要求旅遊業者將費用計算基準、方式透明化;觀光局去年十二月與各旅遊業者及航空公司召開「旅行業代收燃油附加費、機場稅、兵險費等相關費用之合理性及建立透明化收費機制」研商會議。
會議決定,旅行業者於公司網站或報章雜誌刊登廣告時,應將所代收費用的名目、金額等交易價目資訊充分揭露,如有變動時,應隨時更新資訊內容;與旅客簽訂契約前應明確告知收費資訊內容,所開立的「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也應逐項明列收費明細,以做到「透明化收費」。
不過消基會上月抽查二十家旅行業者,發現業者依然故我,有百分之九十的旅行社並未在網路上建立透明化的資訊,七成四出現浮報情形。
在中華航空桃園飛首爾項目,二十家旅行業者,除一家未單售機票外,其他十九家中只有五家收取的稅金價格與航空公司的價格符合,有十四家超收;其中電訪百威,百威收三千五百元為加倍收費,桂冠旅遊網頁標寫收費兩千兩百八十四元,也比去電時說收取一千六百四十四元高。
依照交通部民航局規定,台灣籍航空公司自去年一月一日起已停收兵險費,消基會發現良友、喜美(華泰)、品冠、百威及時報旅行社等五家業者在稅金收費中列收。
消基會表示,觀光局依法可對於收取不當費用的業者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若一個月內相關問題未改正,消基會將訴諸法律程序,並請監察院調查觀光局官員是否瀆職。
觀光局業務組組長張錫聰表示,若旅行社違法超收,將依旅行業管理規則嚴懲,絕不寬貸,也會要求業者名列代收名目,確實將收費資訊「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