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自行車人口愈來愈多,事故也逐漸增加,台北市正在研擬自行車管理自治條例,若市議會通過,最快九月一日就要開罰。
規範自行車遵守交通規則,固然是好事,但條例匆促上路,可行性有多大?可有配套措施?
首先,取締必先要有車牌,才能開立罰單,目前北市缺乏自行車車籍管理制度,市府雖規畫採登記制,監理處也預計年中啟用自行車登記平台,但並非強制性,願者登記,違規時要取締移置,而沒有登記者卻可逃避告發,管理漏洞百出。
因此,安裝車牌仍是正途,但開罰日距今不到半年,能讓現有自行車全部安裝嗎?還有,日後新購自行車也要申請車牌,監理單位能消化新增的業務量嗎?
九月一日開罰後,依規定「沒有安裝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要罰一百八十元,附載坐人罰三百到六百元,把腳踏車當成貨車載東西,寬度超過手把、載重超過二十公斤,也要罰三百到六百元,亂停、靠著行道樹或電線桿也會受罰」,這些金額說少不少,如果沒有按裝車牌,難道要當場收罰款?若是中小學生未必會帶這麼多錢,警察是要扣車還是扣人?
其次,即使台北市監理處來得及作業,大台北地區的居民涵蓋台北縣市,每天出入台北市的北縣民甚多,他們的單車沒有車牌,上述問題仍會發生,甚至如同汽機車,單單是沒有掛車牌本身都屬違規,將形成非常多的困擾。因此,台北縣市有必要合作,一起實施條例。
然則,由於高鐵等大眾交通運輸工具開通,整個台灣實已形成一日共同圈,高雄人可能攜帶折疊式腳踏車,搭高鐵到台北市騎,車牌又成為問題了。務實來看,車牌是一切問題的根源,不是地區性問題,而必須全國一體施行才能徹底解決問題。
馬總統昨天出席台北國際自行車展開幕典禮,宣示打造台灣為自行車島,更顯示制定全國通用規範的必要,交通部何不出面整合,一勞永逸?
陳東旭(台北市/單車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