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失業率嚴重,立委林鴻池昨天建議勞委會,應將失業超過五十三周以上的「長期失業者」納入就服法第二十四條「特定對象」,加強照顧。王如玄當場表態支持,表示將以行政命令將「長期失業者」納入,未來可享有免費職訓、職訓生活津貼及求職交通津貼、臨時工作津貼等多項措施,最快自四月一日起適用,預估約有十萬人受惠。
立委林鴻池昨天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質詢時表示,目前失業率高達百分之五點三一,其中失業一年以上的「長期失業者」,更是弱勢中的弱勢。政府應將更多資源用在弱勢勞工家庭。
王如玄表示,勞委會就服法第二十四條原本是以「身分」而非「失業周期」區分,因此並未納入長期失業者,她認為立委建議非常好,勞委會將立即先以行政解釋納入「長期失業者」,最快四月一日起就可納入。
一旦「長期失業者」納入加強照顧,將可享有免費職訓、職訓生活津貼、求職交通津貼、臨時工作津貼、僱用獎助等措施,其中「職訓生活津貼」為參加職訓期間可月領投保薪資六成,最長領六個月;「求職交通津貼」則是一次五百元,一年最多四次;「臨時工作津貼」為一小時一百元,一個月最多領一百七十六小時;「僱用獎助」是指企業僱用時,勞委會將發給一個月一萬元補助,最長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