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大學考試分發,原住民考生加分三分之一。教育部宣布,自九十六學年度起,原住民考生若通過語文認證,考試分發成績加百分之三十五;未通過認證只能加分百分之二十五。並且在三年後,逐年減少未通過語文認證考生的加分優待。
此外,教育部與原住民委員會共同完成最新原住民學生升大學優惠辦法,九十六學年度起的考試分發入學,各大學校系最多外加百分之二名額錄取原住民考生。
首先要先釐清為何要讓原住民加分?因為他們的生活能力與經濟環境不佳,父母的學歷也很低,導致原住民學生的學業競爭力不足;更進一步是希望透過提高原住民青年的素質,借由教育手段帶動整體原住民生活水準的提升。
但是現在以語文認證的分數作為加分的依據,豈非本末倒置?在全國四十六萬原住民中,有的原住民是有能力讓孩子上語文補習班的,但大多數的原住民小孩是要幫忙家計的,因此這是「富人條款」,愈偏僻鄉下的原住民小孩,未來的加分將愈困難,愈貧窮的孩子愈難讀大學,這與當初的良法美意完全脫節。
其次,不知誰想出百分之二的新點子,這個限額新辦法極度壓縮原住民考生進好校系的機會,加分後的分數應該與所有學生是等值的,分數達到卻不能就讀,是一種歧視。
政府的思維真的要調整了,說是照顧弱勢,手法卻極為粗糙,暗中剝奪了原住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