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貓今年十四歲,我則是三十六歲,這才發現自己對「老去」這件事,沒有任何準備。老去,應該是一件優雅的事酖酖至少我是這麼希望。
所以我開了部落格,想廣泛的紀錄、討論我及身邊人老去的問題,也決定開始寫遺囑:
我是一個基督徒,我相信永生,不相信輪迴,如果我死前,來不及安排身後事,請以下列原則作處理。另外,謝謝幫忙處理這些事情的人。
1.不舉行告別式(如果不是意外死亡,我應該會舉行生前告別Party)。
2.有用的器官可移植給其他病人,若大體有人要收去解剖,請便!
3.可委請公營火葬場火葬、植存。
4.如果貓咪還活著,身後的財產,現金的三分之一,給願意照顧貓咪的人,請他讓貓咪安享晚年。如果貓咪不在了,請將這三分之一的現金,捐給恆春基督教醫院。
5.三分之一的現金給爸、媽,出國玩一趟吧。
6.三分之一的現金給姊姊,請姊姊收拾我的遺物:電子產品給爸媽,書捐出去(恆春或綠島),家具留給媽媽,把房子租出去,其他就丟了吧。
7.我名下的房子,如果可以,給姊姊代為出租,房租做為爸媽的零花錢(或佣人費用),爸媽不在後,賣出後捐款給恆春基督教醫院。
8.以上的現金包括基金、股票、保險,與台、外幣存款。
後記:
請不要為我悲傷,因為人能離世,不外乎是上帝同意:「此人在世上的功課,已經做完了!」
如果我能給人留下一些快樂的回憶,那挺好的。如果給人留下不愉快的回憶,那反正我走了,請自行努力創造快樂的人生。
謝謝爸、媽、姐、阿古、May、阿桑、Paulina Liu, Marisa Du, Elaine Lian, Trisha Lee, Vicky Ku, Samuel Tsao, May Yap, Roger Moore, Ivy Yeh, Tim Chang, Mike Wu, Judy Wang, 林峻廷、黃家的小姐妹、裕國小組的弟兄姊妹、我的學生、蕭瓊瑞老師、李老師、Becky Hsiao、陳淑如老師、邱顯南、邱顯正老師、賴世雄老師、Gitis 研究所的老師跟同學、桃園國中同屆同班的同學、前男友們、米亞動物醫院、嘉慶動物醫院……,你們真的讓我的人生過得很有趣。
May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