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縱使陳水扁的律師以閱卷不及等理由,聲請更換庭期,希望能爭取農曆年後再開庭,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俊明昨天表示,由於下周一起連續三天的庭期,只是準備程序庭,為了速審速結,合議庭還是決定在下周一如期開庭。
扁家四大弊案經特偵組起訴後,歷經台北地院的併案風波,最後確定由審判長蔡守訓審理,合議庭日前決定趕在過年前,密集開庭三天進行準備程序。
根據北院合議庭的規畫,十九日將先行審理南港展覽館和龍潭弊案,二十日針對國務費案部分,二十一日則處理洗錢案。
台灣高等法院兩度駁回前總統陳水扁的羈押抗告,陳水扁昨天委任律師對扁案審理過程違憲事項向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提出釋憲聲請,並要求以緊急處分停止羈押陳水扁。
陳水扁辦公室昨天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陳水扁已委任律師就法院組織法與「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分案要點」違反法定法官原則,以及「審前羈押制度」與「重罪羈押制度」牴觸無罪推定原則及比例原則等事項,向大法官會議提出釋憲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