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前往峇里島的女性注意,印尼正在研擬內容嚴格的反色情法,法案如果通過,在峇里島海灘穿比基尼,或穿背心或露臍裝在街頭購物,都將觸法,不是吃牢飯,就是受巨額罰款,最高兩千美元。
研擬中的反色情法說,女性在公共場所暴露大腿、胸部,甚至露出肚臍,都是犯法行為,在公共場所親吻,更是嚴格禁止。依照新法,未婚男女同居一室及同性戀,都在禁止之列。
這套新法,目標包括所有裸露肌膚的出版品和電影,亞齊省已有官員到處沒收「滾石」之類西方雜誌。
峇里島是印尼的吸金機器,觀光業是全島生命線,一般認為,這套反色情法將對觀光業造成重大打擊。
由於印尼是回教國家,嚴格禁止色情行業,目前只有峇里島有色情表演,因此這個法令似乎為峇里島制訂。
峇里島業者得知消息後非常憤怒,上街遊行抗議。抗議過程中,一名男舞者一邊跳舞一邊脫掉衣服,只剩下內褲。他說,人生下來就是裸體,為什麼長大了不能裸體?還有業者表示,峇里島是自由地方,應該允許藝術表演者暴露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