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地院審判長周占春兩度無保釋放涉及貪汙洗錢案的前總統陳水扁,特偵組認為庭審跡象顯示,周占春不願羈押陳水扁心意已決,無法更改,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二次抗告主攻自為裁定羈押陳水扁,以確保執法一致性,抗告書確定今天提出。
檢方認為周占春兩度釋放陳水扁,罔顧陳水扁有逃亡、串證、觸犯重罪的事實,另駁回檢方所有的論告基礎,作出爭議性極高的裁定,檢方再次抗告將不再以周占春為訴求對象,轉向台灣高等法院請求支持羈押陳水扁,並以上級審的資格自作裁定。
據了解,相關重要抗告理由包括既然周占春心證已定,無心押扁,台灣高等法院如再將抗告案發回台北地院,徒具形式,而且,就算陳水扁被台北地院傳訊開庭,國安局特勤人員的維安、媒體採訪,加上支持群眾的集結,在在浪費司法及社會資源。
針對煤體爆料指稱:「黃芳彥藏珍上億珠寶」及「致中嗆父白癡」等報導,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昨天強調完全是子虛烏有,是自行臆測杜撰。
扁辦表示,陳水扁女兒陳幸妤於上班途中,為閃躲跟拍的媒體,險些發生車禍。自五月二十日陳水扁卸任後,陳幸妤就不再是特勤維安的對象,部分媒體每日跟拍,甚至以各種方式騷擾陳幸妤的日常作息。
另涉及隱匿公文等案被押的前調查局長葉盛茂,經由律師提出抗告,昨天被法官裁定以五百萬元交保,結束了他的牢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