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歐洲最高人權法庭4日做出重大判決,駁回英國允許政府儲存無犯罪紀錄者DNA與指紋的法律,此舉可能迫使英國銷毀資料庫內近100萬件樣本。
人權團體表示,對於儲存其他敏感個人資料而言,這項裁決甚至有更廣泛的含意。
由於2名英人的刑事案獲撤銷之後,警方拒絕銷毀他們的DNA樣本,才會由法庭審理此案。
歐洲人權法庭17位法官一致裁決,保留DNA樣本與指紋,違反英國也簽署的「人權公約」保障之私生活權利。歐洲人權法庭並批評英國儲存資料「概括全體、不加區別」。
英國不能提出上訴,並須於3月之前提出銷毀計畫,或是解釋必須保留部分樣本的原因。許多歐洲國家允許暫時儲存性犯罪等刑案的DNA樣本,不過案件終結後,通常會銷毀樣本。
代表這2名英國人的律師馬西說,「經過7年的艱苦纏訟,這樣的結果實在太棒了。」
英國擁有全球最大型DNA資料庫之一,儲存450多萬份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