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 設3000萬元門檻 |2019.06.18 語音朗讀 2330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財團法人法》已於今年二月上路,財政部公告所主管財團法人設立門檻為三千萬元,且捐助現金比率不得小於百分之九十;此外,財產總額或年度收入總額達一億元者,必須建立內控及稽核制度,財報也必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自即日起生效。 《財團法人法》去年經立院三讀通過,除讓財團法人制度有完整規範供遵循,也同時是洗錢防制重要的一環。配合法令上路,各部會也陸續制定相關規範及準則。 目前財政部主管的財團法人共兩家,新公告設立門檻等,對修法前已設立的財團法人不會溯及既往。 前一篇文章 盼朝野重視登革熱 韓國瑜爭取防疫經費 下一篇文章 內憂外患 有線電視面臨虧損潮 熱門新聞 01HBL周末總決賽 8校燃戰火 2026.03.2002川普估習川會 5或6周內舉行2026.03.1903澳洲南天寺 南半球續法燈 人間佛教落地生根2026.03.1904【島嶼拼圖】時光站牌2026.03.1905佛光祖庭宜興大覺寺 佛法薪傳歸故里 悲願光照人間2026.03.1906美海軍引進機器人 爬牆維修艦艇2026.03.1907返鄉火車擠爆2026.03.2008【詩】蠟蟬說禪2026.03.1909中南部大旱 高雄3月已73件山林火警 2026.03.2110佛光大學 語文、歷史學系全部滿招2026.03.19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非核轉彎 卓:反核非神主牌李貞秀與2白委聯合質詢 邱垂正間接備詢汽油漲1.8元 卓揆:政府吸收13.2元盧秀燕出訪 藍:有助化解疑美論總統登海鯤號 防長:不設定交艦時程考績法 擬取消甲乙丙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