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觀點】既經立法就有遵守義務 |2008.10.04 語音朗讀 435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大學法律學系講師曾建元:任何人重製他人著作,未徵求作者的同意,就是侵犯著作權。所以,在影印教科書的同時,就可能已經觸犯到著作權法。但是並非代表「影印」這種行為,就完全不可行。只是必須在著作權法中規定的合理使用範圍之內使用。關於影印,有許多未盡合乎國情與社會習慣之處,但既然已經立法,國民便有遵守之義務。 前一篇文章 【社會事件簿】影印教科書 損人又違法 下一篇文章 【檢方觀點 】也可能觸犯偽造文書罪 熱門新聞 01桌球年終賽激戰 林昀儒力爭晉4強2025.12.1202【研朱札記】 臺灣第一本訪碑專著 《北臺灣之古碑》與石坂文庫2025.12.1103泰國合艾水災 佛光山送暖助復原2025.12.1104光明大學宿霧藝術學院 三好音樂劇放光采2025.12.1105佛光山人間大學新馬分校 結業展示所學2025.12.1006多倫多佛光山 佛光人行佛精進獲獎2025.12.1107毛利武士獻玉石戰舞 交流北島佛光山2025.12.1008【童詩.童思】 柳丁花2025.12.1109佛羅里達佛光人捐玩具 陪兒童開心過年2025.12.1010手麻恐腕隧道症候群 減少重複抓握可改善2025.12.10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