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涉嫌洗錢案,昨天以被告身分傳訊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檢方認為林德訓涉嫌貪污共犯,觸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串證之虞,訊後當庭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林德訓成為扁案第9名被告,也是繼扁家「帳房」陳鎮慧、「白手套」蔡銘哲後,涉扁家弊案第3位被聲押者。
林德訓之前已因國務機要費案被依偽造文書、偽證罪起訴,由於特偵組將國務機要費連結陳水扁家族洗錢案,發現由陳鎮慧支領的國務機要費,都是由林德訓在領據上簽字,但毫無憑證可參考,而陳水扁透過林德訓經手的費用總共超過1億元。
檢方認為,林德訓協助陳水扁違法支領國務費,也屬貪污共犯,決定將他改列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