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孩子蹺課不上學,誰應負責任?依照美國的法律是父母或監護人要負責。喬治亞州迪卡爾布郡的執法當局,就將曠課太多的學生家長關到牢裡,並在十八日天拘提九人到庭,一一過堂審訊。這些家長穿著監獄囚犯服,個個神情疲倦地被法警押解到法院出庭應訊。
迪卡爾布郡位於亞特蘭大都會區的南方,該郡副檢察長詹姆士說,十六日展開的這波逮捕曠課學生父母的行動,是由他的辦公室負責,檢察官與警方以「疏於管教」的罪名,總共逮捕了五十九人。
依喬治亞州法令規定,任何學生在一個學年中,如果有五天未經請假無故缺席,其父母、監護人、或相關看顧人便犯法。法官酌情可裁處二十五美元以上一百美元以下罰款,三十天以內的拘役、勞役,或是合併處分。
據了解,這些與孩子相關的法律手冊,在學校開學的第一天已發給每一名學生。手冊還附有簽名文件,要求家長將文件簽名後交還校方,表示已閱讀、了解、並且遵守法規內容。
詹姆士強調,這波被逮捕的家長們,他們的孩子曠課天數至少超過十二天,他們其中絕大部分缺席超過四十天,甚至五十天以上。在展開逮捕行動前,執法當局還試著網開一面,給犯下「疏於管教」罪的父母兩次赦罪機會,讓他們在寬容期限內與有關單位會談,以避免被逮捕,當時共有三十九名當事人因此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