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50歲才篩檢乳癌?太晚了!國內臨床發現,1名17歲少女罹患乳癌,短短2個多月內,腫瘤從1公分長至6公分,惡化速度之快,連醫師也深感意外。還有1名18歲剛上大學女生得乳癌,2年後轉移至腦部,但仍努力完成學業。
據統計,2005年台灣乳癌發生人數為6593人,多在48歲前後,35歲以下女性乳癌發生率占4.96%,約為歐美國家的2至3倍。
林口長庚醫院乳房外科主任陳訓徹表示,這名少女2、3個月前發覺乳房有硬塊,原以為是發育期的正常情況,不料腫瘤快速成長,才趕緊就醫,確定是惡性腫瘤時,還懷疑是否篩檢出了問題;所幸接受小紅莓藥物、紫杉醇等以及賀癌平等3種乳癌用藥之後,腫瘤逐漸縮小,最後幾乎消失,又接受了外科切除手術,目前情況良好,可以重返校園。
不過,陳訓徹也指出,年輕乳癌患者治療情況通常較差,癌細胞的惡性程度高,分裂快,預後情況不好,即使用藥後縮小,但非常容易復發,甚至轉移至其他部位。特別的是,在治療上,台灣的極年輕型乳癌者,荷爾蒙動情素陽性反應的比率超過5成,高於西方,但對荷爾蒙藥物「泰莫西芬」的療效反應,卻相對較差。
陳訓徹表示,35歲以下極年輕乳癌的特性是乳腺緻密,X光不易偵測出乳癌,可能必須藉助超音波或磁振造影。陳訓徹提醒,小女生們如果摸到乳房有異物,應立即告訴家長並就醫檢查,萬一確診為乳癌,務必把握治療時程,並密集追蹤,才能延長存活期。
衛生署參考歐美的作法,提供50歲到69歲婦女每2年1次乳房X光攝影,不過,台大醫院腫瘤醫學部主治醫師盧彥伸說,雖然大約只有1到2成的年輕乳癌病患有家族遺傳傾向,但家中若有2位1等親長輩罹患乳癌,晚輩會比一般女性提早10年發生乳癌,建議這些高危險女性最晚從35歲就開始篩檢乳癌。
另外,新光一般外醫師鄭翠芬針對157名小於35歲的乳癌患者進行10年追蹤,其中75人生病前未婚,雖然預後良好,但只有1人結婚,顯示患者在心靈層面亟待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