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日前通過由國民黨推動的鞭刑公投案,但遭中選會否決,國民黨立院黨團昨宣布推動「鞭刑入法」,針對毒駕、性暴力、兒虐致死傷及重大詐欺等,將「強制鞭打」納入從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洪孟楷表示,民進黨在野時也曾提案支持鞭刑,呼籲勿換位子就換腦袋。民眾黨團未鬆口是否支持;民進黨團則質疑這項修法如「演古裝戲」,若真有膽識,應將立委犯罪一併納入鞭刑。
根據洪孟楷提出的修法草案,鞭刑嚴格限縮於4類重大犯罪,包括特定毒駕及其致死、致重傷案件;加重性侵及性侵致死、致重傷等重大性暴力;重大兒虐致死、致重傷;以及符合門檻的重大加重詐欺,加重詐欺須經宣告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且犯罪所得達500萬元以上或被害人達3人以上,始得併予宣告。
根據草案,法院得宣告3至12下鞭打,行為時未滿18歲、執行時年滿65歲以上者,不得執行強制鞭打。執行前須由醫師評估並出具書面意見,若執行有健康風險即刻喊停,未能執行的全部或一部分得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