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前總談判代表楊珍妮涉霸凌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案,監察院彈劾楊珍妮移送懲戒法院。法院昨開庭,楊珍妮否認霸凌,「希望法官讓真相被看見」,法官要求楊女、監察院2個月內提出「行政監督」與「霸凌」界線應畫在何處的學說資料,並諭知擇日再開庭。
楊珍妮表示,行政院指她有6項霸凌行為,案子移送法院後,她才知道監察院認定的有哪些?才知道關係人說了什麼事?但概括而論,都是無中生有,且有些人對於談判辦公室如何運作根本不了解。
楊珍妮說,監察院引用行政院的調查決定書,她並不知道發生哪些事,「很多都是斷章取義的」。律師已寫了狀子給法官,希望能在法院把事實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