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杰瑞
國中二年級,我用盡所有笨拙的方法,終於鼓足勇氣跟喜歡的女孩告白後,我們「在一起」了。
那個年代裡,在一起的定義再簡單不過,就是一句「我喜歡你。」只要對方沒有拒絕,繼續和你來往,我們就彼此默認是在一起。
我喜歡的女孩是一個愛恨分明的人,我看過她對不喜歡的人有多麼決絕;也看過她因為一些事情覺得委屈而落淚的樣子;更看過她因為欣喜而飛揚跋扈的笑容……。
告白成功後,我們開始在每天放學後煲起「電話粥」,每天總有不一樣的理由能說上幾個小時的電話,姊姊聽到我們的對話,總一臉輕蔑地說:「你們在說的都是廢話!」
想想真是如此,每天在學校相處了八個小時,回家還能繼續聊上幾個鐘頭,卻從未感覺無話可說,而內容真的就是每天生活中的小事。
也許我們終其一生都在找一個能說話的人。
能聽你說話,能聽懂你說話,能聽你說廢話的人。
我一直想在掛電話時對她說一句晚安,可到了嘴邊竟覺得羞赧,每每還是一句「拜拜」作收。
終於,在一次要掛電話前,我想辦法說出:「我有一句話很想對你說,可是說不出口。」
她天真地問:「是什麼?你就說嘛。」
我扭扭捏捏地說出:「晚安。」
她愣了一下,隨即大方地回答:「喔!晚安哦?」
這句晚安,讓我笑著失眠了一整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