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會14日通過在野黨所提的鞭刑入法、廢除非核家園,及交通罰鍰專用改善道安三大公投提案,中選會昨開委員會審議,其中僅「廢除非核家園」一案成案。主委游盈隆表示,鞭刑及交通罰鍰專用不符合公投法重大政策創制及複決決定。藍白批中選會剝奪人民公投權利;綠黨團則表示,尊重中選會決議。
游盈隆:鞭刑恐違反兩公約
鞭刑入法公投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政府制定法律,針對性侵害犯罪、凌虐幼童罪、以及高額詐欺罪、複合型態加重詐欺罪,增設由法院宣告並依法執行之特別刑法制度(鞭刑),以嚇阻犯罪持續發生?」
「廢除非核家園」公投主文原為:「您是否同意政府廢除『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以確保國民健康、穩定供電、便宜電價,提升國防韌性及支持人工智慧(AI)產業發展?」隨後國民黨在立法院會提修正動議,大幅修改為「你是否支持政府使用核電振興經濟,以廢除『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
交通罰鍰專用公投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政府應將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全數運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及補貼大眾運輸,而非一味增加科技執法設備?」
對於鞭刑提案,游盈隆表示,現行《刑法》並無「鞭刑」或類似制度,提案欲透過公投決定制定鞭刑,具有「立法原則之創制」性質,不符合《公投法》「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規定;且公權力直接施加肉體痛苦的身體刑,也有違反兩公約施行法之虞。除游盈隆任主席未投票,其餘7名委員均認定不符合規定。
相較之下,「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公投」則引發激烈交鋒,內部意見呈現五五波拉鋸。據悉,會中主要圍繞兩大核心爭點:其一為交通罰鍰是否實質涉及「預算事項」,因預算法定事項依法不得作為公投項目;其二則是該案是否具備重大政策創制或複決的性質。
最後,委員會3度表決均以4比3認定不符合「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規定;至於廢除非核家園公投案,則獲6名委員同意、陳月端棄權,認定符合「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規定,成為3案中唯一成案的公投。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許宇甄表示遺憾,指民調顯示逾7成民眾支持公投推動鞭刑,中選會以「非重大政策創制」及「違反兩公約」否決,剝奪全民辯論與表態權利。國民黨團及黨團書記長林沛祥也強烈抗議,批中選會淪為「民意守門員」,大搞「朕不准的,你不能投」的奉旨民主。
黃國昌:中選會變公審會2.0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批評,中選會自居「太上皇機關」,剝奪人民公投權利;每年近3000人因交通事故死亡,中選會卻認為交通罰鍰專用改善道安並非重大政策創制。他並指,過去民進黨在野時曾批評ECFA公投遭公審會否決,如今中選會卻成為「公審會2.0」。
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表示,尊重中選會決議,強調民進黨團不反對公投,但部分議題並不適合。他指出,藍白推公投綁大選是為衝高投票率,把立院可解決的事包裝成公投議題,「不是最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