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遏止計程車牌照炒作亂象與車行壟斷剝削歪風,交通部公告,未來車行不得強迫駕駛貸款、保險或收取未核准的不當費用,違者最高罰9萬元,甚至可廢止營業執照;過去長達十餘年的「空車養牌」陋習,交通部修法將汰舊換新替補期,縮短為「1年加展延1年」,逾期未補空車額將消失,新規明日上路。
駕駛若要取得車牌合法行駛計程車,需先「靠行」,卻因地方政府未定期檢討合理牌照數量、車行長期把持空車牌,加上資訊不對等,原本免費發放的車牌被炒成有價市場,甚至傳出一面車牌高達35萬元。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廸琦曾指出,現有的規定為,汰舊換新的審核規則是3年到期可再展延1次,展延年限各縣市不一、自行決定,例如台中規範3年後可再展延8年,等於空車期長達11年,高雄則是3年可再展延10年,空車期高達13年,這並不合理。
此外,台中市「敬老愛心卡」已發出50餘萬張,領卡使用率達九9成。多數持卡人主要用於搭計程車,但藍綠白市議員都指出,民眾反映常遇到預約或攔車遭拒載。
市議員黃馨慧表示,計程車刷卡後的核銷流程過於繁瑣,導致部分司機必須先墊付載客成本。她要求中市交通局簡化流程,提高司機接單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