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全院委員會昨審查第7屆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永興表示,廢除監察院並非不可行,但關鍵在於建立全民共識;但陳永興也說,要有具體修憲方案,只憑一句話就要廢除監察院,是不負責任做法,「如果民眾覺得立法院表現不好,難道現在也要廢立法院?」
陳永興表示,針對社會上不少「廢除監察院」呼聲,在現行五權憲法架構下,監察院依法行使調查、糾正、糾彈及審計權,並設有「國家人權委員會」等,如果沒有經過修憲程序就凍結監察院,等同放棄對公務員貪瀆的重要監督機制,也放棄保障全民人權、銜接國際人權體系的關鍵機構。
陳永興強調,廢除監察院應召開國事會議,由五院代表、朝野政黨、人權與弱勢團體及憲政學者共同研繹憲法修正方向;踐行修憲程序,凝聚共識後,再送立法院經4分之3立委同意,最後交付公民投票取得過半數同意,才能一舉完成。
陳永興承諾,若順利獲得立院行使同意權,他將推動6大重大改革方案,包括設置發言人制度;引進外部評鑑;建立內部考核與自律;爭取預算充實調查人力;落實基層公務員人權教育;院內成立修憲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