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Uber先前推出短程文化體驗計畫,被批違法上路。立法院法制局近日提出報告指出,現行法規並未明定機車得為營業載客運具,業者恐涉有未經核准經營運輸業等違法情事。但偏鄉不適合騎車或開車的高齡居民,遇有外出需求,似可考慮提供機車載客服務,建議主管機關蒐整各方意見審慎評估。
立法院法制局表示,《公路法》並未明定機車得為營業載客的運具,如果業者以機車從事商業載客服務,恐涉有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等違法情事;但機車載客在國外早有相關案例,包括Grab在泰國、越南及印尼皆有短程載客選項,法國巴黎戴高樂機場也有提供相關服務。
法制局報告認為,北投地區因為地形及在地產業關係,早在日治時期發展出機車接送那卡西藝人、陪侍人員等載客服務,後來逐漸轉型為一般民眾通勤用途,不失為機車載客的合適試驗場域。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廸琦說,高齡者搭乘機車,萬一摔倒或發生其他意外導致憾事,不是交通部所樂見,因此若有其他選擇仍會優先考量其他替代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