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南訊】賴清德總統子弟兵、民進黨籍立委林宜瑾遭控20年前擔任原台南縣議員開始涉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累計1412萬餘元,她雖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台南地方法院審理認定,詐領橫跨6屆任期「顯非一時失慮」,昨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共6罪,合併判7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
林宜瑾表示,將上訴爭取合理的裁判結果,待收到判決書後,會再與律師討論細節,並視情況對外說明。
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昨表示,林宜瑾案,依照廉政條例一定要處分,至於停權多久需要開會討論。邱駿彥指出,由於廉政委員都是無給職,暑假期間照例都會停開一次例會,最快可能到8月開會後做出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