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博群綜合報導】計程車靠行制度長年衍生牌照炒作與不當收費問題,交通部今年4月接獲多起駕駛人陳情,指有車行巧立名目收取高額掛牌費,尤其台中地區情況最受關注,甚至傳出一面計程車牌照喊價高達35萬。
交通部昨日預告修法,擬明確禁止計程車行向駕駛人收取「掛牌費」等不當費用,違者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並廢止營業執照。此外,為避免衍生私下有價交易等問題,計程車輛汰舊換新繳銷牌照的替補期限也縮短至1年。相關修正草案預計最快8月正式上路。
交通部指出,1998年公路局修法後共核發近11萬張計程車牌照,目前全台約有10萬張牌照額,其中已掛牌約9.3萬面,另有近6000面空牌掌握在車行手中。
由於六都計程車數量占全國約9成,依規定地方政府應依人口與道路面積變化定期檢討合理牌照數量,但自1998年至今未曾全面檢討,導致空車額長期遭部分車行掌握,使原本免費核發的牌照形成有價市場。交通部表示,部分駕駛因進入市場需要牌照,在資訊不對等情況下,只能接受車行開出的各種費用,甚至遭要求支付高額掛牌費。
為改善亂象,交通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及《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新增車行禁止行為,包括收取未經核准或契約未約定費用、要求駕駛向指定對象購車、貸款或投保,以及對未加入特定車隊的駕駛給予差別待遇,或在契約存續期間逕自收回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