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來愈多醫院因考量自身為高風險場域,而未在地下停車場設置充電樁。圖為一輛電動車正停放在充電車位。圖/黃義書
【本報綜合報導】電動車普及,但愈來愈多醫院因考量自身為高風險場域,而未在地下停車場設置充電樁,移往戶外平面區域設樁,但此舉與交通部「2%停車位需設充電樁」規定牴觸,某醫學中心高層表示,如政府強制規定醫院地下停車場須設充電樁,那醫院也只能照辦。
北榮院長陳威明表示,中正樓屬較早期建築,樓體規模大、人流密集,「一旦發生意外,影響的人會非常多」,在安全考量下,院方迄今仍未於地下停車場設置充電設備;至於停車塔的充電樁,則規畫設於頂樓,同樣基於風險控管考量。
國泰醫院地下停車場也未設置充電樁,甚至要求醫師不得將電動車開進停車場,院長簡志誠表示,主要是安全顧慮,電動車一旦起火,溫度破1000℃,還可能引爆旁邊的汽車油箱,「醫院不比百貨公司,不能冒險」。他曾向衛福部長石崇良提出醫院設置充電樁的風險,部長也同意國泰的做法。
密閉空間火警 處理難度加倍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早於前年起即公告醫院地下室停車場禁止停放電動車,電動車只能停戶外停車場,院方表示,國內外電動汽車火災事故頻傳,考量醫院為獨棟建物,火警發生時僅能垂直疏散或就地待援,若地下室發生火警且火勢無法迅速撲滅,濃煙上竄將使人員疏散更加困難。經權衡公共利益,規畫醫院的主體建築所屬地下室員工停車場禁停電動車,請員工將電動車輛停放於員工地面停車場。
台大醫院醫務祕書陳彥元表示,該院10個電動車充電車格設於西址景福停車場,屬於戶外露天,符合設置要求,通過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查核確認。至於兒童醫療大樓、東址訪客停車場等院區內部停車場,並無充電車位。
林口長庚強調,「病人安全、醫療安全優先」,該院院區正規畫17席電動車充電車位,已依交通主管機關規範辦理相關核可程序,均設置於戶外平面停車區,林口與高雄院區皆是如此。
內政部消防署指出,從過去各縣市消防局處理電動車火警的經驗來看,非因交通事故撞擊而「自燃」的火源幾乎都指向鋰離子電池組,常見起火誘因包含電池內部短路(熱失控)或不當充電行為。
醫院限制措施 引發車主反彈
若火警發生在地下停車場那種很局限的半密閉空間,燃燒產生的毒氣與高熱難以消散,處理難度更是加倍,消防員接近車體射水甚至還有觸電風險。
不過,部分停車場與醫院對電動車祭出限制措施,引發車主反彈。車主直言,若以「電動車可能起火」為由,全面禁止停放,不僅不合理,也恐與未來交通趨勢脫節。一名受訪車主說,「這個做法本身就有問題」,電動車已漸成為主流交通工具,不應因少數事故案例,就全面否定整體產業與使用需求,對於帶小孩或長輩甚至身障者的家庭,不可能在外面找車位再進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