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會三讀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三班護病比確定正式入法,新制上路後,違反規定,最高開罰200萬元。不過,精神科急性病房卻被排除於制度之外,精神衛生護理學會表示,高風險精神症狀個案如無法被穩定接住,病人、家屬、第一線警消、社區與整體社會,均將承受風險。
據統計,全台共有34家精神教學及精神專科醫院(不含綜合醫院的精神科),共2971急性床;依去年資料,具有執登的精神科護理人員數為5840人(含醫院、診所),因急性發病個案可能處於妄想、幻聽、情緒劇烈混亂、衝動控制失調等狀況,自傷傷人風險升高,以致急性照護具有高風險、高專業、高即時性等壓力。
中華民國精神衛生護理學會理事長劉玟宜表示,精神科急性病房護理師必須長時間、高密度觀察病人的情緒、行為變化,隨時辨識危險徵兆,即時介入安撫與危機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