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伊衝突至今已逾60天,盡管美軍尚未從伊朗撤軍,川普政府1日寫信給美國國會,主張美伊衝突停火已經結束「敵對行動」(hostilities),以此繞過《戰爭權力決議》的規定。不過,川普總統也在信中表示,伊朗依然對美國造成重大威脅。
美國1973年的《戰爭權力決議》(War Powers Resolution,又稱《戰爭權力法》),規定美國總統在派出軍隊後的48小時內必須通知國會,未經過國會授權或宣戰的軍事行動,不得在當地停留超過60天,到期後於30天內安全撤離,但無權繼續作戰。
面對戰爭權力決議所規範的期限在即,川普1日致信共和黨籍聯邦眾議院議長強生(Mike Johnson)和共和黨籍參議院臨時議長葛拉斯里(Chuck Grassley)說明,基於美伊已經停火,川普無須國會授權來執行對伊朗的軍事行動。
信中指出,他在今年4月7日指示兩周的停火,該停火後來延長,美軍與伊朗自4月7日起沒有交火;美伊在2月28日展開的敵對行動已「終結」。
《華爾街日報》報導,伊朗提交美國的美伊終戰最新方案立場稍微偏向美方,伊朗願同時談判開放荷莫茲海峽,以及美國承諾停止攻擊和解除封鎖伊朗港口的條件;伊朗也願就核問題展開談判,但前提是美國必須解除對伊朗的制裁。對此,川普則表明,他不滿意,並懷疑伊朗到底有沒有能力達成和平協議。
民調顯示,在經濟痛苦加劇與擔憂恐攻風險增加下,伊朗戰爭的不受歡迎程度,已與越戰到1970年代初期及2006年伊拉克戰爭最慘烈時期相當。